销售预制菜,税率是6%还是13%?(转)

上海企的宝分享:近期,西贝与罗永浩围绕预制菜的争论,从菜品真假延伸到了财税领域。这场风波中,“税率差异”这一话题,让大家开始审视餐饮行业在预制菜销售上的税务合规问题。
 

网传的1%、3%、9%和13%,都是什么税率?

按照我国现行增值税规定,餐饮服务一般纳税人适用6%的增值税税率,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%的征收率(当前政策下可降至 1%)。

直接销售预制菜则按产品类型区分,深加工预制菜适用13% 税率,类似超市净菜的农产品(8.2500.161.98%)类预制菜适用 9% 税率。

这和餐饮服务税率相比,最大差额能达到7%。

例如一家餐饮店一年1亿元营收来说(为简化计算,先不考虑进项抵扣等复杂因素),如果按餐饮服务6%税率计税,增值税应纳税额大概是1亿×6%=600万元;要是按预制菜13%税率计税,增值税应纳税额就是1亿×13%=1300万元,仅仅这一项,税款差额就高达700万元。

预制菜的税率(图)

那争议的焦点在哪呢?

就出在西贝“中央厨房提前处理+门店简单加工”这种模式的定性上。它到底属于“现场制作餐饮服务”,能合法适用6%税率,还是属于“预制菜销售”,适用13%的高税率缴税?

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对本刊记者解释说,西贝餐厅的主要业务是餐饮服务,而不是卖包装预制菜,所以它的税率是6%。而西贝的网上商城售卖的预制菜,主要是互联网销售,这部分当做是货物商品来出售的话,税率则是13%。(来源:新浪新闻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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